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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01-11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 次   字体:[] [] []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1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友先所作的《gb28365-2012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始终保持为民履职情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奋进,为决胜脱贫奔康、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经济强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