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10号)
经2018年1月12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李明鳌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冯建明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冯泫力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苟耀华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 明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于疆军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