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
在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gb28365-2012常委会主任 郑南贵
各位代表:
我受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并对下一届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民主法制不断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6次、人大常委会会议40次、主任会议69次;作出决议、决定118项,审议专题报告127项,提出审议意见173条;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询问(质询)3次、集中视察7次、专题调研91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2人(次),决定接受彭俊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李良彬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乔君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文利军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一、突出科学发展,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五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民主法制、基础建设等重大事项,依法及时作出决议、决定79项,持续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决定城乡规划有关重大事项。批准江口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青凤乡等八个乡撤乡设镇。审查通过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修编,对金宝新区、老街改造、村镇建设等作出刚性约束,督促政府拉大城市框架、疏解老城密度、强化执行监察,确保城镇有序发展。
决定政府融资有关重大事项。支持政府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先后作出关于金宝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等67个项目融资建设的决议,累计融资金额达90亿元,有效破解资金瓶颈,同时督促政府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
决定环境保护有关重大事项。审查批准平昌省级生态县建设规划,提出要对照省级生态县建设35项指标,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常委会加大督办力度,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听取“小农水”、退耕还林工作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保护,提出“保护青山绿水、留住金山银山”的号召。截至目前,35项创建指标中已有25项整改到位。
决定产业发展有关重大事项。审查通过平昌县水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水产业发展专题询问和质询,要求政府解决好管理机制等问题。县政府对质询内容高度重视,成立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县级领导主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决定依法治县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加强青少年学法这项基础性工作,突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这个重点,主攻农村和企业普法这个难点,把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决定人事任免有关重大事项。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组成人员见面、任职表态、向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结合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加强任后监督,充分了解掌握被任命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兑现任前承诺等情况。五年来,共任命“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5人(次),免职87人(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突出中心意识,助推经济加快发展
五年来,常委会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展热点,突出工作重点,破解监督难点,竭力助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助推重点项目建设。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常委会领导分别牵头挂包陈家沟大桥、黄滩坝滨河路、火车站站前广场、三十二梁茶博园、金宝新区安置房等21个重点工程项目,两名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负责花椒和水产莲藕产业,八名机关干部直接服务于“三溪”避险搬迁、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处理、金宝新区征拆等攻坚团队。始终坚持调查摸底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维护稳定在一线,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县委充分肯定。
助推城镇规划建设。把城镇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做到年年有议题,抓紧不放松。一是助力金宝新区建设。采取调研、视察、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度过问规划执行及项目实施情况,支持政府采取BT、BOT、PPP方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百米大道、思源学校、火车站站前广场、安置房、滨河路以及亮化、绿化工程陆续竣工,新区正在逐步建成之中。二是助力城镇规划建设。密切关注旧城改造及乡镇场镇规划执行,督促政府及时修编城市建设总规和详规,着力解决审批难、建设难、乱建设问题。抽调机关干部参与阳光小区、城南车站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督促政府及时整改18个违规建设项目。县政府采取分类处置办法,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建设秩序不断好转。三是助力平安城市建设。开展噪音污染视察调研,支持政府强力整治广场噪音、商业噪音和交通噪音。高度关注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督促政府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听取政府关于打击街面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加快“天网”工程建设,目前已建成高清监控点280个。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集中视察中药材、茶叶、花椒、水产、莲藕、核桃基地建设,持续关注畜禽、蔬菜产业发展,提出立足区域实际、强化规划布局、注重生态保护、提升产业化水平的意见。全县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初步形成,一批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品牌逐步形成。助力打造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开展乡村旅游业发展视察调研,督促政府进一步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景区景点打造,促进旅游业发展。重视现代物流业培育,对县城10个农贸市场逐一剖析研究,并组织相关人员赴成都、重庆等地考察学习,建议政府依托交通枢纽,科学规划发展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目前,农贸市场实现升级、改造、转型发展。
维护经济平稳运行。把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预算审查监督放在重要位置。每年年初提前介入计划和预算编制的初步审查工作,确保计划和预算草案编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坚持每年九月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预算执行情况适时审查、批准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促进财政收支平衡。坚持每年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督促支持政府扩大审计覆盖面,逐步公开审计结果,强化审计问题的整改。积极参与“十三五”规划编制,多次深入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调研,参加规划编制座谈会,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提出抢抓发展机遇、突出项目引领、关注民情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议。关注债务管理,听取政府关于债务审批、管理和化解情况的汇报,批准政府债务限额报告,建议政府适度举债、规避风险,注重发挥贷款资金的使用绩效。首次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审查监督,要求政府摸清经营家底、理顺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办法,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
三、突出民生改善,力促社会事业进步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开展专题调研、组织视察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形式,了解民情,体察民意,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力促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推进教育事业进步。组建督查组深入全县43个乡镇检查督导校安工程建设,指出监理不尽责等突出问题,县政府及时研究措施、堵塞漏洞,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保证了“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目标的实现。开展职业教育工作调研,听取和审议德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就重视和加强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体制机制提出要求,促进教育发展中重点问题加快解决,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二是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增加医院床位数、充实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协调解决部分医院改扩建或异地新建问题,审查批准部分医院医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贷款。开展分级诊疗实施情况调研,支持村村建立卫生站、强化村医培训、切实解决村医待遇问题等,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听取和审议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政府建立便民服务站、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检查,指出小区公共设施不全、物业管理水平不高、部门配合协作不力等问题,要求政府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幸福美丽新社区。
力促民生问题解决。一是关注生态保护。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织相关委员深入有关部门、建筑工地,了解治污、治尘、治噪情况,督促政府规范砂石开采、整治污水直排、强化噪音治理、定期公示水质检测报告。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提出规范林权流转秩序、严格木材加工厂审批、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行为的意见。开展饮用水源安全专题询问,听取水土保持、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协助市人大对通巴两河污染减排进行检查,城市饮用水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公路、水利、矿山等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得到加强,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建设绿色生态县成为全县人民的共识共为。二是关注食药安全。开展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内及周边非法经营餐饮、超市、流动商贩的集中整治力度。组织代表对药品经营市场和餐饮行业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进一步解决好“谁牵头”、“谁拿钱”、“谁检测”等问题,持续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县公安局主动作为,食药监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共查处食药案件22起,立案17起,判刑8人。三是关注社会保障。审议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口救助、老年人优待、残疾人保障等工作报告,支持政府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等民生工程。连续五年组织民生工程视察,促进了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建设,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四是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常委会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和督办重点信访制度,将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情况汇报,透过信访件了解司法工作,通过对个案的掌握,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五年来,先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36件(次)6880人,全部进行了及时转办、批办,并对部分重大信访案件进行了跟踪督办,有效促进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拖欠民工工资、涉法涉诉上访、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一大批关乎群众合理诉求问题的解决。
力促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六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开发攻坚行动,依法行权、务实履职,力促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依法推动。突出“脱贫攻坚、民生改善”主题,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教育事业发展、特困人口救助、保障住房分配等作为监督工作重点,通过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督促政府依法推动扶贫攻坚工作。二是强化督查。从机关抽调三名农村经验丰富的人大干部,参与县委脱贫攻坚督查组工作,并担任组长。坚持每月一督查、月底一排位、全县大通报的形式,做到实事求是、不留情面。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听取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房、医疗、就学、饮水等基本问题尽快解决,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带头示范。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激励约束、服务保障、建议办理”四项工作机制,每名常委会领导挂包1—2个贫困村,结对帮扶5户以上贫困户,每名县人大代表结对帮扶2户以上贫困户,每名乡镇人大代表结对帮扶3户以上贫困户,做到每月联系贫困户不少于两次,和贫困户拉家常、问收入,找问题、话发展,鼓励他们早脱贫、奔小康,协助他们发展生产、提高收入。据统计,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兴办企业152家、发展产业30家、创办专业合作社51家,公益捐助累计达132.6万元。
四、突出民主法治,保证法律贯彻执行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司法监督等多种形式,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全力推进法治平昌建设。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每年举办“一府两院”负责人、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及时听取和审议了“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聘请专家授课,加强对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残疾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以“12.4”宪法纪念日为契机,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推出专栏专版等系列纪念活动,加强对宪法和人大制度的宣传。听取法律进学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相关部门狠抓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活动“六落实”,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始终坚持把执法检查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坚持每年至少选择一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五年来共检查了7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通过对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促进了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农村面源污染整治;通过对森林法的执法检查,支持政府完善监管机制、增加防火设施、促进林下产业良性发展;通过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执法检查,针对警力不足的客观现实,要求政府通过增设事业机构、增加人员编制、补足空编人员、配齐辅警人数、提高辅警待遇等办法,积极调配和优化警力结构;通过对残疾人保障法的执法检查,提出加强法律宣传、完善保障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通过对律师法的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部规定”,设立律师会见室,保证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落实。常委会还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组织了档案法、刑事诉讼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专项检查,持续关注水污染防治法、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此外,常委会还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律师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巴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等3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法调研和征询意见工作。
合力促进司法公正。制定《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实施办法》,不定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涉法信访监督、执行跟踪督查等活动。在不干预法官审判的前提下,组织人大代表对庭审活动进行评议,听取人大代表对法官审判作风、庭审能力以及检察官、律师履行法定控辩义务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整体上促进了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完善人大任命的司法机关干部管理办法,推行过错责任登记制度,对在工作中违背司法程序、违反职业道德,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行为记录建档,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职务的参考依据。坚持每年集中约谈政法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提出提升司法水平、促进公平正义的要求。先后听取和审议法院关于打击刑事犯罪、执行工作、二审改判和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两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促进了“两院”办案质量和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坚持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实施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学习借鉴、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建立制度、规范程序,稳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五年来,先后对政府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的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其中政府有2件因“有效期满”,被认定为“自动失效”;2个乡镇人大分别作出的1件集资方面的决议属于“超越法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情形,被认定为“不适当”,敦促其自行纠正到位,切实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五、突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五年来,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代表工作新机制、新途径,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县委非常重视代表工作,批转《中共gb28365-2012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意见》。常委会狠抓代表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县人大代表、代表履职考核、代表履职登记等多项制度,升级县人大网站,开通代表留言通道,为代表建立登陆账号,搭建代表建言献策平台。出台《县人大常委领导指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指导乡镇、街道建立代表活动室,开展代表接待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初步实现了代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坚持“市县联动、以县为主”基本方式,分区域组建44个代表活动小组,五年来,先后对新区建设、工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业、通巴两河污染防治等进行了集中专题视察,并针对视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视察意见,督促政府认真解决。深入开展“听民声、解民忧”、“思发展、谋跨越”、“挂包帮”三项主题活动和“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实践活动,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联系选民等活动。全县44个代表小组开展调研视察264次,2600多名代表联系走访困难群众18万余人(次),形成专题报告195件、建议1528条,推动饮水安全、森林保护、道路建设、分级诊疗等680多个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
加强代表履职保障。五年来,2600多名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初任培训、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其中200余人次参加了全国和省人大组织的人大业务培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00余人次,组织参加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和调研等活动1000余人次。坚持为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和人大报刊杂志等文件资料;定期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代表活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代表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代表合法权益;全力保证代表活动经费等,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不断改进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督办方式,深入推行平昌首创的“三方到场、现场办理、书面答复、代表满意”建议案办理机制,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问责办法,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各委室分工督办和“一府两院”领导亲自领办、各承办单位分级负责,加强与代表、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邀请领衔代表对承办工作进行视察检查、面商座谈,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本届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56件,代表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逐年提高。
完成乡镇人大换届。今年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年。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指导、严明纪律,保证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全县选举产生新一届乡级人大代表2297名、县级人大代表283名。截止10月25日前,全县43个乡(镇)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镇)人大、政府班子,圆满完成了乡(镇)人大、政府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
六、突出作风转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前提,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大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转变工作作风、服务科学发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深刻剖析人大工作和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组成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推动人大组织机构、职能任务、保障条件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的解决,举办拟任人大主席培训班,进一步激发了全县人大干部职工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转变作风摆在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扎实整治“四风”,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刚化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警示教育,深化正风肃纪,机关清廉形象进一步提升;实施“治庸”计划,筑牢宗旨意识,人大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中,做到监督之前先调查,落实建议抓督查,重大问题集中视察,先后围绕县委工作重点、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活动150多次,形成调查和执法检查报告85份。
加强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
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代表建议办理问责办法等13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监督工作公开、会前专题调研、审议意见交办、会后跟踪问效等8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影像资料与书面报告、专题询问与审议询问相结合,审议过程更生动、具体,更有说服力。完善审议意见出台前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前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协商,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科学、可操作,承办单位通过努力便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加强能力建设。重视对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以机关效能建设为载体,努力建设求真务实、作风优良、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人大机关。强化人大新闻宣传,办好人大网站和《人大工作》内刊,加强与外地人大和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交流,广泛宣传人大制度、交流工作经验、展示代表风采、弘扬民主法治。五年来,在各类报刊(网站)发表人大工作稿件800余篇,其中国家级120余篇,省级280余篇。强化机关事务管理,改善机关工作环境和条件,机关服务进一步规范,后勤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县历史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心中装着人民、心中装着法律、心中装着事业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推动发展的工作定位,人大各项工作取得
新成效。这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各级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和“一府两院”积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所有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实践,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切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五年来,我们始终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县委决策部署,确定人大常委会工作思路和履职重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工作才能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促进民生改善。五年来,我们始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治安安全、环境保护、食药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教育卫生医疗等突出问题,通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只有这样,人大行使职权才能有坚实的基础,人大工作才能赢得最广泛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依法治县这个主题,通过深入的、系统的法律学习来提高全体组成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履职意识;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旁听法院庭审、视察监所建设管理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依法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通过带头贯彻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管是行使决定、任免、监督等法定权力,还是召开各类会议,都严格按照法定原则、程序、方式来操作,做带头尊重法律、严格执行法律、忠实维护法律的模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法制的高度统一,才能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五年来,我们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各类重大履职活动,经常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情况等,切实保证代表知情知政;通过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通过加强服务保障工作,保证代表的活动经费,认真指导建好代表活动小组和“人大代表之家”,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深入开展代表述职等活动,进一步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实践证明,只要始终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的积极作用,人大工作就能形成合力,充满活力。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人大工作。五年来,我们始终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注重研究新情况、积极摸索新方式,及时总结新经验,创造性地开展专题询问、代表述职、议案办理等工作,增强了常委会履职效果,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
在肯定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宣传工作较为薄弱,监督力度仍显不足,代表活动尚需完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要继续引起重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努力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即将选举产生的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将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所确立的奋斗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文化旅游发展,更加注重民生民情民本,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稳定,不断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旅游强县、实现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贯彻决策部署,推动科学发展
紧紧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和市委建设“五彩巴中”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自觉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服务和保障全县工作大局的主动性。特别是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促进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积极承担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全面贯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旅游强县、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工程建设上,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视察、跟踪督查、专题询问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目标,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研究探索和推进代表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作用。认真督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开展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尽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进一步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范围,保障代表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表达权的行使。
四、抓好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调查研究,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切实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把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各位代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相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定会肩负起历史使命和人民重托,不断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让我们在中共平昌县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谱写“五彩巴中”平昌篇章,实现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