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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不力 平昌县5个单位被扣分

发布日期:2012-10-10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 [] []

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不力 平昌县5个单位被扣分

  本报讯 (张吉祥 记者 熊润频)近日,在巴中市平昌县人民政府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会议上,未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平昌县5个单位不仅受到质问,还按照全县目标考核办法被扣减了考核分。
    据介绍,在平昌县十七届人大一、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9件,涉及26个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交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研究办理。按照“三方到场、现场办理、书面答复、代表满意”的建议办理机制,绝大部分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了职责范围内的代表建议,但县林业局、县规划局、县农办、县广电局、县邮政银行等5个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部分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存在重视力度不够、未严格执行“三方到场”办理机制、办理方法单一等问题。
    针对此,县政府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会议。除剖析原因和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措施外,按照全县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5个单位当年年度目标考核分值被分别扣减了0.5至1分。据悉,这是平昌县首次对未及时办理代表建议的单位进行考核扣分。(摘自四川日报 2012年10月10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