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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8365-2012常委会让农村低保惠及民生

发布日期:2013-04-02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 [] []
    农村低保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这也是gb28365-2012常委会长期以来关注的重点。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今年3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深入县民政局、西兴镇、双鹿乡等单位,采取听汇报、查阅卷宗、座谈走访的形式,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
    在调研中发现,县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过程中,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出台了相关的规范文件,确保了低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同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不断提高补助标准和扩大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在以往的基础上提高了50元,并按照“四审四公示”的程序,将全县5438户长期患大病、精神病、重度残疾的困难家庭纳入了重保范围,切实解决了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问题。
    在低保工作程序上,县民政局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管理办法》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作了低保申请流程示意图,修订了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和“ABC”分类施保办法,因户制宜确定保障救助标准,并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建立了低保准入和退出机制,累计清退农村低保8553户25187人。
    在控制“人情保”、“关系保”方面,建立了财政、审计、社保、公安、民政、房管等六部门信息共享平台,设立了低保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并运用“AO”筛查系统,对不符合低保范围的家庭进行比对清查,据了解,目前已累计清退违规低保范围家庭434户1330人。
    在县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情况的报告,指出县人民政府在实施低保工作过程中,存在低保对象收入难确定、个别地方执行政策不严格、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了存在“漏保”、“合户保”、“进保容易、出保难”等现象。
    如何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诚恳的意见和可行的建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民主评议、审批、公示、发放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程序,强化动态管理,优化进退出机制,加大对违规低保查处力度,对问题较多的地方实行重点监控和整治,确保农村低保真正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