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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杨鹏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3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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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经2014年11月20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决定,
任命:
杨鹏飞同志为平昌县财政局局长。
免去:
万星明同志的平昌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杨鹏飞同志的平昌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gb28365-2012常委会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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