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友先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的通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宣传,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坚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管理者和农民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抓重点对象普法,推动全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要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要选择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把普法教育建成利民、惠民、安民工程。要完善见义勇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制度,拓宽法制教育的渠道,突出普法宣传的及时性和必要性。要进一步整合多方资源,创新普法方式,采取“互联网+普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形式,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
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加强司法、执法和普法的有机融合。要建立一个权威性的长效评估考核体系,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加大奖惩力度,发挥导向作用,激发内在动力,推动普法教育扎实深入开展。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玲玲、池春林、王维东、魏心军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俊霖,县人民法院院长乔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利军列席会议。
